昆明玉石交易市场瑞丽首批翡翠原石主播证颁发

翡翠 翡翠视频 289 2

瑞丽市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翡翠互联网直播经营活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瑞丽市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德宏州珠宝玉石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各方应遵循平等、公平、自愿原则,进行交易撮合和交易活动。

第二条 在瑞丽市辖区及任何以瑞丽为名义开展的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活动(以下简称“翡翠直播”),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对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或者提供有关服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行业自律,交易相关方各负其责,线上线下共商共建共管的珠宝翡翠互联网直播市场管理机制。

网信、市场监管、工业和商务科技、公安、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职责分工,负责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打造平等自愿、规范有序的翡翠线上线下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网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互联网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网络域名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子商务平台备案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境内违法网络交易网站、平台依法进行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工业和商务科技部门承担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的管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公安机关承担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查处职责,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发改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

住建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互联网直播基地、产业园等线下经营场所的管理职责。

税务部门承担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税收征收职责。

统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的统计监管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承担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活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建立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平台内经营者、零星经营者、主播等交易、供货商、物流服务商相关方连带责任体系,各方分别承担内部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鼓励线上线下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统筹建立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直播基地、产业园等合法经营主体。

第六条 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和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行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七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饰品指翡翠原石经加工形成的商品 “俗称A货”,其成分及理化指标符合珠宝玉石国家现行标准,其价格依据商品的种、水、色、工艺等相关元素及综合判定。

第八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原石指未经加工(包含切口、开窗等初加工)的翡翠原矿石,其商品品质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一般依据商品各方面表现进行估价,商品价值不确定因素多,交易风险较高,投资预期难以保障,属特殊商品。

第九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加工指翡翠原石经切割、设计、雕刻、抛光等处理的过程,不包括漂白、染色、填充、热处理等优化处理过程。

第十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优化处理指翡翠经热处理、漂白浸蜡、漂白充填、染色、覆膜等处理方式但不限于处理后的商品。禁止优化处理的翡翠冒充天然翡翠销售。

第十一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指基于互联网技术,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消费者持续发布翡翠信息,并采取后台数据备份,进行翡翠交易撮合及实时交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主体指利用翡翠直播交易平台进行翡翠直播经营、交易撮合或服务交易和提供服务的各方主体,包括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和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商等。

第十三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客体指通过直播平台进行交易的翡翠原石、翡翠成品或翡翠加工服务。

第十四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经营者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翡翠直播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翡翠经营者。

第十五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指在翡翠直播经营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指在翡翠直播交易中,与翡翠直播交易平台合作,为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翡翠主播、供货商提供线下经营场所或直播场所,开展线下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线下专业市场、基地、产业园、服务公司等形式经营主体。

第十七条 本规范所称平台内翡翠经营者指通过翡翠直播交易平台开展翡翠交易撮合、翡翠直播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第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零星翡翠经营者指在经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备案的线下服务商(含线下实体市场、基地公司、产业园、服务公司等),建设的集中直播场所之外的场所开展的翡翠直播经营活动者。

第十九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主播指依法经市场主体登记或由平台内翡翠经营者依法聘用,在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中提供商品介绍等交易撮合服务的人员。

第二十条 本规范所称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三章 交易管理规范

第一节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 鼓励直播平台经营者到瑞丽市设立翡翠直播线下服务机构,推动线上线下产业融合,规范线上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推行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报备制度。直播平台经营者应主动向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报备(报备流程依照配套实施细则执行),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瑞丽市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或具有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州市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各项规定;

(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

(四)提供交易过程相关数据存储备份技术能力证明;

(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软硬件条件和管理团队;

(六)能有效管控平台内公平交易,有效禁止利用本平台资源在本平台外进行交易;

(七)支持第三方支付,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规定,依法不适用退换的商品除外;

(八)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向相关部门提供平台内经营信息、数据及调解**的有关证据。

第二十三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台交易规则,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制度,信息公示及预警制度,个人信息、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广告发布审核制度; 交易**处理与争议解决机制;举报处理机制;平台内经营者巡查制度;平台内经营者退出制度;用户协议制度;信息公示制度。

第二十四条 翡翠互联网直播平台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护交易各方隐私信息、商业秘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建立交易数据库,依法依规实现监管部门、交易平台和线下服务商间交易信息共享。

第二十六条 不符合本规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直播平台不得为瑞丽市用户或以瑞丽市名义申报的用户提供用户注册及翡翠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不得为销售不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提供平台服务。

第二节 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

第二十八条 鼓励翡翠专业市场健全市场管理体系,规范管理,主动对接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平台经营者,建设线上线下共融的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

第二十九条 推行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报备制度。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主动向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报备(报备流程依照配套实施细则执行),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瑞丽市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具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及管理团队;

(三)直播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及建设规划等要求,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便于进出场人员、货品、有关服务商的管理;

(四)建立和执行市场管理制度,对入驻商家、人员、货品进行有效管理,公平、公正解决交易**。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审核建档制度;主播人员入驻审核建档制度;商品入场、出场检查制度;经营场地巡查检查制度;基地商家积分管理制度;消费**调处制度;其它服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建立用户协议,明确线下服务商管理规则,用户入驻条件、审核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约定争议解决途径和方式。

第三十一条 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管理服务:

(一)提供直播、经营、服务场所,并对场所进行有效管理;

(二)提供与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对接、磋商服务;

(三)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团队,提升品牌效应。

(四)对入驻商户、主播及其他人员、商品及服务、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对场内发生的有关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提供经营场所内交易**的调解服务,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六)提供交易商品的检测便利、物流便利,经营翡翠原石的应当提供争议双方认可的原石鉴评服务;

(七)提供场所内交易规则、管理要求、技能技巧等方面业务培训服务;

(八)提供主播资质初审、培训推荐和日常管理继续教育服务。

(九)提供取证环节必要条件,包含不低于90天的取证信息:AI人脸识别进场信息回放、快递寄递票据信息、直播销售录播信息、销售商品质检票据信息等。

第三节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依法组织经营活动,主动维护平台内翡翠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当在经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报备的平台进行用户注册;鼓励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入驻线下服务商提供的经营或直播场所开展翡翠直播经营。

第三十三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瑞丽市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二)从事翡翠原石直播的商家,必须在已备案的线下服务商经营场所内进行直播;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符合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和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双审核条件;

(五)承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当符合但不限于以下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及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管理制度;

(二)主动公示营业执照有关信息或链接,公示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及客服电话;

(三)发布经营承诺和消费警示提示;

昆明玉石交易市场瑞丽首批翡翠原石主播证颁发-第1张图片-翡翠网

(四)对聘用的主播进行审核、培训和管理;

(五)客观、专业、全面介绍商品,不得隐瞒瑕疵;经营翡翠原石的不应作出确定性升值的意思表述;

(六)不得在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场所进行翡翠直播交易;

(七)不得伪造经营场所、场景,冒用他人名称、品牌、地址等开展经营活动;

昆明玉石交易市场瑞丽首批翡翠原石主播证颁发-第2张图片-翡翠网

(八)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做夸大宣传;

(九)不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

(十)不强制消费、不诱导消费。

第四节 翡翠主播

第三十五条 翡翠主播应依法在瑞丽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或受聘于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平台内翡翠经营者。

第三十六条 翡翠主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须经考试合格后,持瑞丽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审核颁发的《瑞丽市互联网直播主播证》上岗。主播证审核、管理等有关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翡翠主播依法开展直播业务,不得违背执业道德,不得违反业务*作规范。

第五节 商品鉴定及检测

第三十八条 翡翠成品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由依法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珠宝玉石检测鉴定资质认证的机构检测;

(二)依据现行有效国家及地方标准进行检测;

(三)检测机构应当客观、严谨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证书);

(四)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检测报告或证书。

第三十九条 瑞丽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其他依法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珠宝玉石检测鉴定资质认证的机构为瑞丽市翡翠原石鉴评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保障。

第六节 交易信息管理

第四十条 交易各方应当建立交易信息数据库或台账,确保数据完整性,实现交易商品和服务的全程追溯机制。

第四十一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经营者数据库,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台内经营者市场主体名称、实体经营地址、店铺名称、负责人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第四十二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直播交易全过程信息,便于调阅回放、**调处和投诉案件处理,记录影像资料保存不低于180天。

第四十三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收集平台内经营者交易情况,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易双方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音频、视频、文字、图片资料,交易主体信息、交易量、交易金额、订单处理信息、退货换情况、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节 交易秩序维护

第四十四条 交易各方应当严格遵守公平竞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翡翠直播公平交易秩序,营造良好交易环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推行翡翠直播各类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依照本规范及相关细则开展各类主体红黑名单评定和发布,评选直播平台红榜及黑名单,线下服务商红榜及黑名单,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红榜及黑名单,主播红榜及黑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第八节 行业自律

第四十六条 鼓励瑞丽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优化资源整合,加强自身建设及作用发挥,提升协会凝聚力和服务会员能力,建立网上交易诚信体系,加强自律,推进行业自律公约有效执行,维护瑞丽珠宝翡翠产业品牌形象。

第四十七条 瑞丽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应健全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间沟通桥梁作用。

应根据现实需要设置必要的专业委员会,配备适应行业发展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协会日常管理。

编制行业自律公约并严格执行,约束会员行为,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加强协会党建建设,以党建促行业规范发展。

第四十八条 瑞丽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管理会员,提升会员凝聚力;

(二)收集对接翡翠互联网直播平台,建立行业协会与直播平台沟通互访机制,为直播平台的调研、管理等提供服务,为会员企业对接直播平台合作提供支持;

(三)为市场主体消费**调解提供技术支持;

(四)提供翡翠原石鉴评和翡翠估价参考服务;

(五)提高行业自律,按程序核发主播证,建立主播档案和台账,提供主播继续再教育服务。

第四章 交易信息保护

第四十九条 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用户名单、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翡翠互联网直播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遵循GB/T 31524-2015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五十二条 翡翠直播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完善交易风险警示管理,交易风险警示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一)为消费者提供交易风险和安全保障措施知识介绍或方便及时了解这些信息的链接;

(二)在订单确认、支付等环节,应当在消费者输入保密信息之前警示消费者相关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措施;

(三)对消费者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价并对消费者的评价记录进行保存,避免网络交易中恶意评价行为的发生;

(四)即时终止投诉多、评价低、信息不实的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的交易行为,避免平台内翡翠经营者虚假销售。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三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处理和解决争议。

第五十四条 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第五十五条 在消费争议处理中,争议双方应当提供其身份信息、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等信息。

第五十六条 投诉人对其投诉行为提供相关视频截图、订单号、交易凭证等基本证据,如投诉人未能提供基本证据的,可以拒绝受理投诉。

第五十七条 争议双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一)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申请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协调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向人民**提**讼;

(五)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五十八条 交易争议的解决应当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九条 鼓励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第六十条 鼓励建立有利于互联网交易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第六十一条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流程、举证、判定、执行中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并在查证属实时采用先行支付措施。

第六十二条 消费者要求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赔偿后,向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的追偿,适用《消费者权益保**》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通过平台系统、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争议处理依据及结论的有效组成部分。争议处理过程中,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有权要求买方或卖方提供证据等证明文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报备和管理,主播证管理、交易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等,由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按照程序制定细则并发布施行,作为本规范的配套文件,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五条 非本规范所指翡翠及符合GB/T16552要求的珠宝玉石应明示且适用本规范。

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由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其它珠宝玉石及首饰互联网直播行业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规范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试行期为1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14日。

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签: 瑞丽首批翡翠原石主播证颁发

发布评论 2条评论)

  • Refresh code

评论列表

2024-11-17 07:25:46

人体佩戴的首饰有吊坠、手镯、耳饰等,与翡翠搭配的一般都是K金。

2024-11-17 07:25:46

当优雅的翡翠与耀眼的钻石搭配时,会碰撞出怎么样的火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