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清末四大奇案之“刺马”案新解(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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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四大奇案之“刺马”案新解

   1870年8月23日,江宁今南京将军魁玉飞章入奏: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慈禧太后惊问:“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诚惶诚恐地回答:“这事很奇。”由于案犯张汶详供词闪烁,主审大员奏案含糊,此案一拖半年之久不能结案,于是各种传闻蜂起,使此案更加扑朔迷离,后人称之为“清末四大奇案”

  之一。

   魁玉担纲初审魁玉的奏折8月28日到京,同治帝览后“实深骇异”。两江总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29日,清廷连发四道谕旨:“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现在又怀疑非张汶详一人所为,因此连下谕旨,口气越来越严厉。

   魁玉审理刺马案月余,每次奏报几乎不离“一味闪烁”,“语言颠倒”,“一味支离”。那么张汶详“闪烁”的是什么“支离”的又是什么呢魁玉没有奏报。说穿了,恐怕不仅仅是张汶详在支离,魁玉等承审大员也在支离吧张

  之万驰赴江宁会审9月25日,张之万收到吏部咨文、赴江宁与魁玉会审。

   连审数日,并没用刑。马新贻亲信、参与会审的孙衣言、袁保庆十分不满,要求严刑讯究。张之万不软不硬地说:“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偿未正典刑而瘐死,谁负其咎”老奸巨滑的张之万很清楚,这个案子不管怎样审,怎样结,都是两头不落人。审不出主使人,马家不愿意,朝廷更不满意。审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吗而且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岂不更悲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慢慢地审,耐心等待调补两江总督的曾国藩的到来。

   12月12日,张之万、魁玉奏道:“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龙启氵云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泄恨,张汶详被激允许。……

  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张之万、魁玉的奏结看来还算顺理成章,但最后露出了破绽。人命关天的法律文书,行文时竟用“尚属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

  上谕除令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

   曾国藩、郑敦谨复审曾国藩磨磨蹭蹭,就是不起程,似乎对回任两江毫无兴趣。其实他一直密切关注江宁的事态发展,非常关心那个背后主使审出来没有。江苏巡抚丁日昌每时每刻都在传递着江宁案审的消息,且时论的发展对丁极为不利,有人说马新贻被刺,是因为督抚不和。朝里也是沸沸扬扬,太常寺少卿王家壁直指马新贻被刺与丁日昌有关,他再次上奏说:“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

   所谓丁日昌之子案,即1869年10月5日,太湖水师勇丁徐有得、刘步标陪同哨官王有明到苏州看病。夜二更,徐、刘闲游妓馆,正遇丁日昌之子丁惠衡,侄丁继祖,与家丁等同游妓馆,双方发生争执。游击薛荫榜带亲兵胡家岳、丁玉林丁日昌族人巡夜,看其滋事,责徐有得40军棍。徐不服,又遭重责,4天后徐有得因伤死亡。丁日昌看到子侄闲游妓馆滋事,致勇丁被责酿命,不得不上奏,自请议处。上谕命马新贻审理此案,丁继祖投案,丁惠衡传唤未到。据

  丁日昌说,丁惠衡夜里越墙逃匿,不知去向。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6日才结案。此案结案后40多天,马新贻被刺,此时丁惠衡仍未归案。故有太常寺少卿王家壁之奏。

   丁日昌眼看大火要烧到自己身上,如坐针毡,他希望曾国藩回来主持江宁刺马案的审理,曾国藩毕竟曾是自己的东家,许多问题自会由他摆平。1月2日曾国藩抵达江宁,14日,接印视事。从清廷调他任两江总督,到他正式上任,历时3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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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2024-11-07 22:32:48

当优雅的翡翠与耀眼的钻石搭配时,会碰撞出怎么样的火花呢?

2024-11-07 22:32:48

人体佩戴的首饰有吊坠、手镯、耳饰等,与翡翠搭配的一般都是K金。